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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从一个多月前答应让朝雨成为自己的贴身小厮起,载皓发觉自己的心便一日紊乱过一日,只因为朝雨一日比一日更得他欢快。
本来依他过去与小三子的投契,或依朝雨细心体贴、勤劳忠厚的态度,兼将他服侍得无微不至来说,他对这名小厮的感情一日深过一日,对他的倚重一日重过一日,对他的欣赏一日多过一日,应该都是极为自然的结果,绝不该反将他惹得心头大乱才是。
一切只因为载皓竟一日比一日清楚的发现朝雨不同于一般的“男孩”而他对朝雨的感情也不同于他对其他手下的单纯,这个发现对于三十多年来,感情世界都未曾掀起惊滔骇狼的载皓而言,其震撼之大,绝不下于青天霹雳,难道说他多年来的古井无波,只缘于“喜好特殊”甚至是“癖性怪异”吗?
不;载皓绝不愿相信自己是有“那种”癖好的人,或许一切只缘于朝雨的心思太细腻,外形太秀丽,个性也大可人了。
不但小厮的粗活他样样上手,带他出外时,骑马、射箭、抡刀、舞剑无一不精,连缝衣补缀、编结焚香这些事,他也项项使得。
他喜欢朝雨,或许正因为他俱现了自身心头长久以来所怀抱、憧憬的一个完美形象,一个他本以为只是自己的期待,永远都难以在这世上寻获的听缈空影。
但朝雨却使得过去所有的幻想,全部转化为事实,他亦刚亦柔、能文能武、时而沉稳如海、时而飘逸如风,他几几乎乎已吻合了自己一切的理想,只除了一项--他竟是个男人。
他本来就是个男人,那并不奇怪,奇怪的是自己,是自己竟然会对他产生莫名的、暧昧的、模糊的情愫。
载皓何尝不曾想过那也许都只是自己一时的恍惚,长长久以来,精神压力过重的结果;对,想到这里,他的心情总算才稍减沉重,略为轻松起来,对,一定是这样,并非我不正常。
“贝勒爷,时候不早,您想上朝的话,就该动身了,来,我将这帖“春消息”
傍您配上。”
朝雨的清脆嗓音将沉浸于冥想中的他给唤了回来。“你说这帖香叫什么?”
“叫做“春消息”啊,配方甚至被作成一首七言绝句,以便大家背诵呢。”
朝雨细心的帮他把香囊系配在腰间。
“真有这么回事?你背来给我听听。”
“人人尽道是江梅,半两丁香一回茴,更用甘松苓半两,麝香一分是良媒:很容易记吧,丁香、甘松、苓苓香各半两,加上茴香一两、麝香一分,就这么简单。”
载皓扶了扶翎顶,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,交给他一柄听匙。
“这是…”朝雨接过来之后,不解的问。
“西边间立柜里一个檀木箱的竹匙,里头全是些我珍藏的玉石物件,你有空就帮我整理一下,我发现自你来后,我好像就多了许多奇珍异宝似的,看着你今天又可以找出哪些宝物来。”
“是,贝勒爷。”
载皓踏出门槛,本已经要走下石阶了,突然又转身对朝雨说:“对了,今晚你不必等门,觉得困时,就先上床去休息吧。”
“那怎么成?如果我上床去,一定得将门给闩上,那您回来时,谁给您开门呢?”
“我今晚也许就不回来了。”
“您要到哪里去?”朝雨急道。